通知公告

当前位置:首页->新闻动态->通知公告

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倡议书

来源: 高新区应急局 发布时间:2024-02-26

园区各部门、企业

近期,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火灾事故令人惊醒,经事故报告初步分析,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,电动自行车因违规停放、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,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。为深刻吸取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教训,杜绝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、充电引发火灾事故,为保持企业安全生产稳定,防止此类事故发生高新区安委会倡议:

一、有序停放、安全充电

严禁在企业生产区、办公区的公共门厅、楼梯间、楼道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。各企业应设置专用电动车充电和停放的区域,杜绝电动车“进楼充电”“飞线充电”及“入室充电”等危险行为。

二、控制时间、及时断电。

避免过充电动自行车充电时间不宜过长,一般控制在8小时之内,尤其是企业值班人员不要整夜充电,防止电池发热、膨胀导致异常现象发生。

三、规范使用、严禁改装。

企业梳理排查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情况;对有私自改装违规加装音响、照明设施等行为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驶入厂内防止因线路超负荷,引发火灾。

四、加强检测、防患未然。

企业定期要求员工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保养维修,排除安全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修理。

最后,我们希望得到每一个企业的支持与配合,进一步优化我们的安全生产环境,减少我们的安全隐患,严防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。请牢记,安全无小事,切莫为贪图一时方便,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!莫让电动自行车成为“隐形杀手”,为自己企业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!

 

 葫芦岛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

2024年2月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