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倡议书
园区各部门、各企业:
近期,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居民楼火灾事故令人惊醒,经事故报告初步分析,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,电动自行车因违规停放、充电引发火灾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,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安全问题。为深刻吸取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教训,杜绝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、充电引发火灾事故,为保持企业安全生产稳定,防止此类事故发生,高新区安委会倡议:
一、有序停放、安全充电。
严禁在企业生产区、办公区的公共门厅、楼梯间、楼道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。各企业应设置专用电动车充电和停放的区域,杜绝电动车“进楼充电”“飞线充电”及“入室充电”等危险行为。
二、控制时间、及时断电。
避免过充电动自行车,充电时间不宜过长,一般控制在8小时之内,尤其是企业值班人员不要整夜充电,防止电池发热、膨胀导致异常现象发生。
三、规范使用、严禁改装。
企业梳理排查使用非标及超标电动自行车情况;对有私自改装、违规加装音响、照明设施等行为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驶入厂内,防止因线路超负荷,引发火灾。
四、加强检测、防患未然。
企业定期要求员工对电动自行车进行保养维修,排除安全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修理。
最后,我们希望得到每一个企业的支持与配合,进一步优化我们的安全生产环境,减少我们的安全隐患,严防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。请牢记,安全无小事,切莫为贪图一时方便,而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!莫让电动自行车成为“隐形杀手”,为自己、为企业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!
葫芦岛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
2024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