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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(2020-2035)修编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
来源: 高新区建设生态局 发布时间:2025-01-14

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(2020-2035)修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承担。现进行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,具体如下:

(一)规划名称及概况

规划名称: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(2020-2035)修编

规划范围: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以海辰路为界分为东、西两个片区,总面积为217.40公顷。其中:

1)东部片区:四至边界为北至外环路;西至绿荫路;南至振园路;东至东二路,总面积为71.29公顷。

2)西部片区:四至边界为北至北四路;西至环山路;南至外环路;东至西六路,总面积为146.11公顷。

产业体系:化工园区产业发展以石油化工、天然气化工、盐化工等基础化工为依托延伸产业链,发展化工新材料、新能源、专用精细化学品、高端农用化工等产业。

(二)规划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

规划单位: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
联系方式:李先生  电话:13130810059

(三)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

辽宁省环境规划院有限公司

(四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
 公参意见表.doc,见附件

(五)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
邮箱:335896245@qq.com

公参调查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