葫芦岛高新区内设机构

来源: 高新区办公室 发布时间:2025-04-27

(一)办公室

电话:2929696

主要职责:

负责高新区对上、对外的政务沟通、协调、联络及整体接待调度工作;负责协助工委、管委会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工作;负责政务系统文字综合、文件起草、收发、传递、督办工作;负责对管委会决策的重大任务事项进行督查;负责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、网站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;负责高新区日常档案、保密、后勤保障等工作;负责管委会干部职工工资、社保工作;负责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工作;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工作;依法依规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;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;负责高新区信访稳定工作;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;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;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;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;完成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二)经济发展局
电话:2929665 
主要职责:

  承接市统计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科技局、市工信局、市商务局的相关工作;负责制定高新区发展规划,组织编制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负责履行国家确定的县、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、备案、节能审查、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;负责高新区科技管理工作;负责高新区企业人才服务工作;负责高新区孵化器及创客空间企业入驻及管理工作;负责高新区企业经济运行调度分析、项目建设推进工作;负责高新区统计工作;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;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;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;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;完成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三)财政局
电话:电话:2929699
主要职责:  

   负责高新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;负责编制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;负责非税收入管理;负责国资国企监管;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评审;负责地方政府债务管理;负责机关财务核算管理;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;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;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;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;完成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四)投资促进局
电话:2929768

主要职责:

负责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投资促进和招商引资政策的贯彻执行;负责高新区投资促进、招商引资等领域具体政策的制定、执行、监督和落实;负责高新区各项招商活动的方案制定、筹备组织、具体实施和国内外各类来访经济组织、企业的联络协调、公务接待;负责高新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、筛选评估和对接跟踪;负责高新区投资环境的对外宣传、人员培训、招商代理等工作;负责牵头高新区招引项目的前期预审工作,协调落实入驻企业的各项服务政策;负责承接落实市商务局等单位的有关高新区对外开放、对内合作等工作;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;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;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;完成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五)建设生态局

电话:2929736

主要职责:

   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,负责编制高新区城建计划;负责高新区自身建筑工程、市政工程的建设、维护与管理;负责高新区各种建设档案的建立和管理;负责高新区自身各项建设工程与市直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;负责协调高新区土地征收工作;负责高新区水源保护和水资源利用工作;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;负责高新区市容、市貌及绿化工作;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;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;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;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;完成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六)党群工作部 
电话:2929339

主要职责:

负责机关党建工作、基层组织建设以及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;负责高新区党员发展、教育、培训、管理工作;负责党工委及非公党委各项党务工作的部署、落实和日常管理工作;负责高新区干部队伍建设管理、教育培训工作;负责人才队伍建设工作;负责宣传和意识形态领域工作,党员干部理论学习、中心组学习及舆情工作;负责组织人事、机构编制、人事档案管理、职称评聘、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;协同做好党代表、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;负责高新区内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;办理人大代表建议、政协委员提案;负责党内纪律检查监督,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、监督和管理,受理来信、来访、来电、网络举报反映,其他机关转送的检举控告,办理党员、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;负责高新区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等群团工作;负责乡村振兴和援疆工作;负责统战工作;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;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;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;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;完成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(七)应急管理局

电话:2929295

主要职责: 

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,牵头协调高新区应急管理工作;负责高新区安全生产类、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、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编制高新区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并组织实施,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、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力量建设;负责高新区危险化学品、建材、机械轻工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;负责高新区辖区内应急管理部门行政审批及行政执法;负责高新区职业卫生健康工作;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;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和信访稳定工作;负责本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;配合做好招商引资工作;完成党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