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1年葫芦岛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说明
一、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
2021年,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09万元,完成年度预算104%,同比增加3484万元,增长19%,主要收入完成情况如下:
(一)税收收入19959万元,完成年度预算105%,比上年增加3577万元,增长22%。
1、增值税8138万元,同比增加1834万元,增长29%。
2、企业所得税4781万元,同比增加824万元,增长21%。
3、个人所得税1190万元,同比增加676万元,增长132%。
4、城市维护建设税2893万元,同比增加274万元,增长10%。
5、房产税753万元,同比增加109万元,增长17%。
6、印花税461万元,同比增加175万元,增长61%。
7、城镇土地使用税1175万元,同比减少12万元,下降1%。
8、土地增值税97万元,同比减少12万元,下降11%。
9、车船税217万元,同比减少122万元,下降36%。
10、契税254万元,同比减少169万元,下降40%。
(二)非税收入2150万元,完成年度预算94%,比上年减少93万元,下降4%。
1、专项收入1988万元,同比增加184万元,增长10%。
2、国有资源(资产)有偿使用收入162万元,同比减少277万元,下降63%。
二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
2021年,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0万元,完成年度预算99%,同比增加290万元,增长6%,主要支出完成情况如下:
1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1万元,同比减少312万元,下降20%。
2、公共安全支出42万元,同比增加7万元,增长20%。
3、科学技术支出360万元,同比减少103万元,下降22%。
4、社会保障和就业41万元,同比增加1万元,增长3%。
5、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459万元,同比增加897万元,增长57%。
6、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2万元,同比减少68万元,下降45%。
7、商业服务业事务支出100万元,同比增加100万元,增长100%。
8、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万元,与上年持平。
9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80万元,同比增加3万元,增长2%。
10、债务付息支出754万元,同比减少221元,下降23%。
11、债务发行费用支出8万元,同比减少14万元,下降64%。
三、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
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109万元,上级补助收入299万元,债务转贷收入8450万元,上年结余931万元,全区财政总收入31789万元。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0万元,上解上级支出17323万元,债务还本支出8450万元,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43万元,调出资金370万元,支出总计31776万元。收支相抵,全区财政年终结余13万元,全部结转2022年安排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