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、限制和 控制目录(试行)》的通知
来源: 高新区应急管理局
发布时间:2024-11-01
葫高管发〔2024〕11号关于印发《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、限制和控制目录(试行)》的通知
为促进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化工产业安全健康发展,防范和化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,保障城市公共安全,根据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(2024_2026年)〉》(安委〔2024〕2号) 精神,充分辨识、评估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生产、经营(储存) 、使用、运输和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风险,充分考虑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、风险等级、产业发展需要等综合因素,按照科学规划、源头管控、本质安全、产业升级的原则,制定了符合化工园区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止、限制和控制措施。开发区各部门、各企业应认真贯彻执行《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、限制和控制目录(试行)》,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。
附件: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禁止、限制和控制目录(试行)
葫芦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2024年10月28日
(此件公开发布)